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粤澳深合规建〔2023〕146 号)、《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粤澳深合城规建〔2023〕84 号)等相关规定,德国城项目7栋(3-14)层 已认定为市场化投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认定书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