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6年彩虹苑B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期满两年续租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将第二批符合期满两年续租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审查名单
经审核,第二批共13位审核通过(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10日至12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https://ajhq.anjuhengqin.cn)以及“安居横琴”小程序公示3个自然日。
三、续租签约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请及时登录“安居横琴”小程序下载《续住通知书》,并按指示办理入住。
四、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反馈。以个人名义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有异议的,由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进行核实,确存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情况,将取消续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