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租赁合同相关规定,现就合作区彩虹苑B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期满两年续租(资格年审)工作展开说明,具体如下:
一、面向对象
合作区彩虹苑B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保人员。请在保人员仔细查看租赁合同期限,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将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请收到短信的在保人员登录“安居横琴”小程序-我的-我的申请(年审)处更新并提交资料。
二、续租条件
本次续租须保持原房型、房间号,不可更改房型。我局将对彩虹苑B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保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条件如下:
1. 申请人本人须最新日期查询的《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 共同申请人须最新日期查询的《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3. 若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婚姻、增减共同申请人)等,请及时更新,不得隐瞒;
续租申请期间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材料,视为自愿放弃续租;若隐瞒信息,则取消续租资格。
三、续租流程
本次续租流程为:发布通知--在保人员更新资料--审核公示(3个自然日)--发放《通知书》--办理入住。
对于不符合续租条件、超时未提交或自愿放弃等,我局将发放取消保障资格通知,并在合同到期后收回住房,请相关人员及时办理退租。
四、其他事宜
政策咨询:0756-8922903、8841167;
技术咨询:13527203270(小程序登录、资料提交等出现问题,可咨询此电话)
现场咨询:市民服务中心135号窗口;